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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卷簾的主要類别,及相關哪些規範要求?
時(shí)間:2023-11-07 08:54:35
防火卷簾是一種(zhǒng)适用于建築物較大洞口處的防火、隔熱設施。常見的防火卷簾有:鋼質防火卷簾、無機纖維複合防火卷簾以及特級防火卷簾。與普通卷簾門不一樣的是,防火卷簾具有很好(hǎo)的防火性能(néng),其耐火完整性遠大于普通卷簾門。特級防火卷簾除了耐火完整性以外,還(hái)具有隔熱和防煙性能(néng)。
防火卷簾-主要類型及工作原理
一、設置要求
1.除中庭外,當防火分隔部位的寬度不大于30m時(shí),防火卷簾的寬度不應大于10m;當防火分隔部位的寬度大于30m時(shí),防火卷簾的寬度不應大于該部位寬度的1/3,且不應大于20m。
2.防火卷簾應具有火災時(shí)靠自重自動關閉功能(néng)。
3.除規範另有規定外,防火卷簾的耐火極限不應低于規範對(duì)所設置部位牆體的耐火極限要求。
4. 當防火卷簾的耐火極限符合現行國(guó)家标準《門和卷簾的耐火試驗方法》GB/T7633有關耐火完整性和耐火隔熱性的判定條件時(shí),可不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保護。當防火卷簾的耐火極限僅符合現行國(guó)家标準《門和卷簾的耐火試驗方法》GB/T7633有關耐火完整性的判定條件時(shí),應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保護。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設計應符合現行國(guó)家标準《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規範》GB50084的規定,但火災延續時(shí)間不應小于該防火卷簾的耐火極限。
5. 防火卷簾應具有防煙性能(néng),防火卷簾、防護罩等與樓闆、梁和牆、柱之間的空隙,應采用防火封堵材料等封堵,封堵部位的耐火極限不應低于防火卷簾的耐火極限。
6.需在火災時(shí)自動降落的防火卷簾,應具有信号反饋的功能(néng)。
7.其他要求,應符合現行國(guó)家标準《防火卷簾》GB 14102的規定。
二、控制要求
1. 防火卷簾的升降應由防火卷簾控制器控制。
2. 疏散通道(dào)上設置的防火卷簾的聯動控制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
1)聯動控制方式,防火分區内任兩(liǎng)隻獨立的感煙火災探測器或任一隻專門用于聯動防火卷簾的感煙火災探測器的報警信号應聯動控制防火卷簾下降至距樓闆面(miàn)1.8m處;任一隻專門用于聯動防火卷簾的感溫火災探測器的報警信号應聯動控制防火卷簾下降到樓闆面(miàn);在卷簾的任一側距卷簾縱深0.5m~5m内應設置不少于 2 隻專門用于聯動防火卷簾的感溫火災探測器。
2)手動控制方式,應由防火卷簾兩(liǎng)側設置的手動控制按鈕控制防火卷簾的升降。
說(shuō)明:設置在疏散通道(dào)上的防火卷簾,主要用于防煙、人員疏散和防火分隔,因此需要兩(liǎng)步降落方式。防火分區内的任兩(liǎng)隻感煙探測器或任一隻專門用于聯動防火卷簾的感煙火災探測器的報警信号聯動控制防火卷簾下降至距樓闆面(miàn) 1.8m 處,是爲保障防火卷簾能(néng)及時(shí)動作,以起(qǐ)到防煙作用,避免煙霧經(jīng)此擴散,既起(qǐ)到防煙作用又可保證人員疏散。感溫火災探測器動作表示火已蔓延到該處,此時(shí)人員已不可能(néng)從此逃生,因此,防火卷簾下降到底,起(qǐ)到防火分隔作用。
3. 非疏散通道(dào)上設置的防火卷簾的聯動控制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
1)聯動控制方式,應由防火卷簾所在防火分區内任兩(liǎng)隻獨立的火災探測器的報警信号,作爲防火卷簾下降的聯動觸發(fā)信号,并應聯動控制防火卷簾直接下降到樓闆面(miàn)。
2)手動控制方式,應由防火卷簾兩(liǎng)側設置的手動控制按鈕控制防火卷簾的升降,并應能(néng)在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聯動控制器上手動控制防火卷簾的降落。
說(shuō)明:非疏散通道(dào)上設置的防火卷簾大多僅用于建築的防火分隔作用,建築共享大廳回廊樓層間等處設置的防火卷簾不具有疏散功能(néng),僅用作防火分隔。因此,設置在防火卷簾所在防火分區内的兩(liǎng)隻獨立的火災探測器的報警信号即可聯動控制防火卷簾一步降到樓闆面(miàn)。
4.防火卷簾下降至距樓闆面(miàn) 1.8m 處、下降到樓闆面(miàn)的動作信号和防火卷簾控制器直接連接的感煙、感溫火災探測器的報警信号,應反饋至消防聯動控制器。
适用場所
1. 建築内設置中庭時(shí),與周圍連通空間應進(jìn)行防火分隔。采用防火卷簾時(shí),其耐火極限不應低于3.00h,并應符合規範相關規定。
2. 民用建築防火分區之間應采用防火牆分隔,确有困難時(shí),可采用防火卷簾等防火分隔設施分隔。
3. 廠房防火分區之間應采用防火牆分隔。除甲類廠房外的一、二級耐火等級廠房,當其防火分區的建築面(miàn)積大于規範規定,且設置防火牆确有困難時(shí),可采用防火卷簾或防火分隔水幕分隔。
4. 倉庫内的防火分區之間必須采用防火牆分隔,甲、乙類倉庫内防火分區之間的防火牆不應開(kāi)設門、窗、洞口。對(duì)于丙、丁、戊類倉庫,在實際使用中确因物流等使用需要開(kāi)口的部位,需采用與防火牆等效的措施進(jìn)行分隔,如甲級防火門、防火卷簾,開(kāi)口部位的寬度一般控制在不大于6.0m,高度最好(hǎo)控制在4.0m以下,以保證該部位分隔的有效性。
5. 建築内的下列部位應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牆與其他部位分隔,牆上的門、窗應采用乙級防火門、窗,确有困難時(shí),可采用防火卷簾,但應符合相關規定:
1)甲、乙類生産部位和建築内使用丙類液體的部位。
2)廠房内有明火和高溫的部位。
3)甲、乙、丙類廠房(倉庫)内布置有不同火災危險性類别的房間。
4)民用建築内的附屬庫房,劇場後(hòu)台的輔助用房。
5)除居住建築中套内的廚房外,宿舍、公寓建築中的公共廚房和其他建築内的廚房。
6)附設在住宅建築内的機動車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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